《百家类例》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年),著作郎贾至撰。其序旨称:“以其婚姻承家,冠冕备尽,则存谱。大谱所记者,唯尊官清职,传记本源,分为十卷”[45]。
《元和姓纂》。唐宪宗元和七年(812年)七月,太常博士林宝撰,王涯为之序,故《唐会要》题为“王涯撰”[46]。关于林宝撰《元和姓纂》的起因,宋人陈振孙曾这样写道:
《元和姓纂》十卷,唐太常博士三原林宝撰。元和中,朔方别帅天水阎某者,封邑太原,以为言。上谓宰相李吉甫曰:“有司之误,不可再也!宜使儒生条其源系,考其郡望、子孙、职任,并总缉之。每加爵邑,则令阅视。”吉甫以命(林)宝,二十旬而成。[47]
把一个天水人封邑于太原,被视为笑话,以致唐宪宗非常生气。为了使有司不再犯类似错误,林宝乃受命撰成《元和姓纂》,以备“每加爵邑,则令阅视”之需。
《皇室永泰谱》与《续皇室永泰谱》。此二书分别撰成于唐代宗永泰二年(766年)和唐文宗开成四年(839年)。唐代官修谱书,至此已明显地衰落下来。第一,在著述规模上已大不如前,说明修订新的大型谱牒已不是最高统治集团的迫切政治需要;第二,在著述内容上也日渐狭窄,由修撰总谱而变为修撰皇室谱,说明刊正全国姓氏、区分门第高下已逐步失去了它原有的那种重要意义。